中共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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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46至4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对中共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8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及时走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好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二是用好委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起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七一”重要讲话、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铜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并严格按规定进行集中研讨;三是在委党组会议上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截止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19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主要领导对每次学习内容均严格审核把关,并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认真开展专题研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4次;三是对未学习内容及时补学。11月4日,在委党组会议上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传达学习,并要求举一反三抓好落实。今年来,先后召开10次会议研究部署宗教领域工作。

问题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铜仁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执行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注重学用结合,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和自身思想开展学习研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按照《中心组学习提示》的要求,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认真梳理学习内容,编印《党组中心组学习资料汇编》,扎实开展学习,每季度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明确学习主题,规范开展集中研讨,规范收集学习资料,半年和年终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学习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确定了学习方式和学习重点内容,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4次,每次均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研讨主题,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研讨发言;二是规范编印学习资料。根据《中心组学习提示》要求,及时收集理论学习资料,并汇编成册;三是按时报送学习情况。按时向市委宣传部报送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总结。

问题三:只规划不督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充分领会精神实质,并用以指导工作;二是突出“项目化”“可视化”,科学编制《铜仁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在项目谋划上立足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充分征求意见,确保规划的项目可实施;三是及时拟定责任分解方案,加大协调调度和跟踪督导力度,确保“十四五”期间谋划项目得到有效实施;四是扎实开展规划实施中期和后期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接续推进民族事业发展。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委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十四五”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二是聘请铜仁学院专业团队科学编制《铜仁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划》,突出“项目化”“可视化”,广泛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2021年10月29日,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市直部门召开征求意见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11月11日,呈请市人民政府发函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意见,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和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正按程序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待通过合法性审查后即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问题四:整改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重大事项报告相关规定,落实好请示汇报制度;二是扎实开展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工作,落实好《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三是制定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工作标准,指导各级各单位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代市委、市政府起草并印发了《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知识线上答题考试的通知》,组织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线上知识答题考试,配合省民宗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慰问演出活动。2021年11月8日至9日,迎接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督查,扎实推进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工作;二是制定印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七进”标准,指导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三是组织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1059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讲及宣传(含LED、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等)1429次(幅),发放宣传资料72650册(份)。

问题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好。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凡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事前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2021年来,凡涉及3万元以上资金支出、人事任免、项目采购等重大事项,均提交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凡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均主动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并及时印发会议纪要;三是对单位涉及请示报告事项进行了自查,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问题六:财务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相关规定学习,提升财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对财务凭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派单位财务人员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的相关财务知识学习,提升财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对财务凭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未签字的报销凭证全部进行补签字,对财务报账相关附件进行完善;三是在公务接待中,均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并按照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开展了“吃公函”自查自纠工作。

问题七:未经领导审签报销费用。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财经纪律,认真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报销;二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及时完善相关审签手续,并对相关报销凭证进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谈话教育;二是对近年来的相关报销凭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对未签字报销的凭证全部进行了补签字。

问题八:对拨付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铜仁市民宗委民族宗教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拨付资金的监管力度,及时跟踪问效;二是由宗教一科牵头、办公室财务协助,对拨付的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整改成效:一是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8月16日、9月26日、11月9日、11月30日和2022年1月20日,6次赴区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项目实施主体规范使用资金;二是积极督促项目实施主体积极自筹资金对电梯进行维修;三是督促项目实施主体于2021年8月起聘请3名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漏水问题于8月16日协调市、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现场查勘,找出漏水点,因维修费用过高,目前待再次协调专业部门查验和维修。

问题九:未经审批随意租车。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对公务出差用车审批进行明确;二是对公务出差租车进行严格审批,凡无领导审批均不租车,擅自租车的不予报销费用;三是建立公务出差租车台账,规范管理租车行为。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对公务出差租车进行严格审批,严格做到凡无领导审批均不租车;二是建立公务租车审批制度和公务出差租车台账。2021年来,因公租车19次,均按程序审批同意后才向市级国有公司平台租车。

问题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责任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严格按规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杜绝擅自超范围签订责任书现象;二是党组成员每年对分管科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并形成情况通报;三是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二是委领导班子成员上半年对分管科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了通报;三是2021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对一约谈2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2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节前集中约谈4次。

问题十一:支部总结工作图应付。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对支部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党组书记担任支部书记,选齐配强支部委员;二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支部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年初支部工作要点推进支部工作,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四是规范开展支部学习,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杜绝用党组会议代替支部学习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并上报选举情况报告。经市委统战部机关党委同意批复,由委主要领导担任机关党支部支部书记;二是支部严格按照年初支部工作要点开展各项工作;三是严格规范支部学习,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不定期对党员“学习强国”、“铜仁智慧党建云”等平台的学习情况进行公布,并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问题十二:开展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市民宗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必学内容,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梳理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对照检查,认真撰写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二是会中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之间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点问题,防止以工作希望、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三是抓好整改落实。针对会上党员之间开展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完善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成效:分别于2021年8月10日、2022年3月18日,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1年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会前、会中、会后既定程序高质量做好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委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全体参会党员均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十三:党日活动主题不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铜仁“党员活动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修改完善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年初科学制定委机关支部“党员活动日”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二是将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每月召开的支委会上,把党日活动作为支委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来研究,每次党日活动要明确活动主题,确保每次“党员活动日”主题突出,取得实效。

整改成效:一是支部严格按照《铜仁“党员活动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制定委机关支部“党员活动日”计划并严格落实,每月党日活动均明确相关主题;二是选派支部组织委员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问题十四: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知识的学习培训,积极派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以严谨工作作风与态度,力求会议记录真实、客观、全面;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10月18日至20日,积极选派支部组织委员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2021年铜仁市直机关新任支部书记培训班。9月1日,选派机关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参加市委统战部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实操演练会,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不漏项、时间节点准,坚决做到会议记录真实全面;三是2021年11月17日,委主要领导对支委4名成员开展批评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6-5280791;邮政信箱:554300;电子邮箱:trsmz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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