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机构设置: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经济建设科、文教宣传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3个:铜仁市宗教法律服务中心、铜仁市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所(铜仁市民族古籍古物保护研究中心)、梵净山佛教文化研究中心。
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政策草案,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拟订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承办、指导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9.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区(县)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2.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13.承办市人民政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
2.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
3.助推民族文化、民族教育繁荣发展。
(三)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3.向上争资争项进一步加大。
4.城市民族工作持续创新开展。
5.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6.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7.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水平持续提升。
8.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部门整体收入
我委资金来源为年初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及省级专项项目资金。
(二)部门整体支出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578.2万元,占总支出的44%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734.7万元,占总支出的56℅。
三、绩效综合评分情况
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总得分为82分,绩效等级为“良”。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确保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2.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全面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4.推进民族文化、民族教育繁荣发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5次。2.宗教场所检查8次。3.租赁车辆35辆。4.双语骨干人才培训1次。5.民贸民品企业调研3次。6.指导松桃县有序开展双语人才骨干培训、双语读物的编印工作1次。7.召开会议6次。8.宗教明查暗访、专项治理17次。9.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17次。10.宗教政策宣传培训学习5次。11.外请演职人员50人。12.排练场地租赁次数1次。13.出差次数9次。14.征集民族传统服饰0套(因疫情防控,民族服饰大赛取消举办)。15.图册制作0套(因疫情防控,民族服饰大赛取消举办)。16.摄像及光碟制作1次。
17.其他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因年初绩效目标申报预估不足导致: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租赁车辆次数与实际完成值相差大,年初租赁车辆次数绩效目标申报≥12辆,年末实际完成值35辆。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宗教明查暗访、专项治理次数与实际完成值相差大,年初宗教明查暗访、专项治理绩效目标申报≥8次,年末实际完成值17次。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征集民族传统服饰和图册制作均未完成,原因是因为疫情防控等原因,少数民族服饰大赛取消导致。下一步,将综合分析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确定绩效指标申报工作,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将依据2021年度的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支出,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自评结束后,按规定及时将自评结果报送市财政局,并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1年,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没有各级巡视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
附件:1.铜仁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汇总表
2.铜仁市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
3.铜仁市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
铜仁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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